申請人李明申請辦理坐落于師宗縣丹鳳東路50號的不動產轉移登記,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李明、王新梅、李多佳、李丹名下。
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《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》,上述不動產中的房產于2009年7月24日由原房主黃炳富過戶至李明、王新梅、李多佳、李丹名下嗎,房屋證書號為:師房權證(2009)字第00010397號、師房(2009)共字第00023649、00023650、00023651、00023652號,但國有土地使用證師土國用(2001)字第0498號仍在原房主黃炳富名下,現無法聯系到原房主黃炳富來配合辦理土地過戶手續(xù)。
根據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(guī)定,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,現予以公告。若國有土地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,請于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,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,登記機構將登記發(fā)證。
師宗縣自然資源局
2024年8月6日